【天天新视野】北京新版租房租赁合同公示 二房东押金纳入监管账户

11月7日,《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官方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是2022年9月《北京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后的配套政策落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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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住房租赁条例》中提及,北京将建立健全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和核验等服务。

本次更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中,也针对《新版住房租赁条例》进行了调整。例如,合同中新增了住房出租须知: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应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等。

据悉,目前中介机构能够提供的租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和租户直接对接,租户将押金给到业主;而另一种则是业主以年为单位将房子托管给住房租赁公司,再由其寻租,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二房东”。另有房地产经纪人表示,目前,这类模式下租户的押金不直接给到业主,而是直接打入中介协会的监管账户中。

此外,此次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更新也同样在适应租房网上签约的新政策:合同示范文本删除了原合同条文中的不常用信息,例如出租人、承租人基本信息处的“邮编”,并增添了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的付款方式等内容。

此前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的,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办理出租登记。即租房也将效仿房产交易实行网签制度。

有从事住房租赁的北京当地经纪人表示,目前租客直接承租住房的签约流程没有变化,暂不清楚下一步行业将如何适配新条例。

无论北京还是上海,出台住房租赁条例的其中一个目的便是加大对于“二房东”的监管力度,对其进行约束。

《北京住房租赁条例》为首个对住房租赁领域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随后入上海等其他省市也开始着手制定适用于本省市的住房租赁条例。上海目前对外征集意见的住房租赁草案中同样提及,将明确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上海《条例》草案中提及,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一次性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及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部分,应当存入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无论北京还是上海,出台住房租赁条例目的之一都是加大对于“二房东”的监管力度,对其进行约束。2021年,多家长租公寓运营商现金流断裂,造成租客被房东驱逐,根源是此前二房东通过挪用租金、押金方式——高入低出、长收短付进行盲目扩张。

作者|詹方歌

关键词: 租赁合同 租赁企业 建立健全